臺北市政府衛生局-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公告-公告「西式自助式外燴業者,於本市辦理200人以上外燴餐飲時,應於辦理活動3日前,自行或經餐飲業所屬公會或工會向衛生局報備」。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自105年4月20日公告轄內觀光旅館及20桌以上中式筵席餐廳辦理200人以上外燴應事前報備。 106年1月查獲「甲天下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北路分公司(市招:海霸王,以下簡稱:海霸王餐廳)」未於外燴活動3日前報備,經臺北市衛生局依《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》第14條規定輔導並開立勸導單後,仍未及時報備,致無法預防性稽查,連續2次違規,依同條例第19條得處分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。 美國藥物食品管理百年史的啟示與省思—食品安全問題探討(上)。 衛生報導,127,36-39。 菜單資訊揭露風險管理之研究。 未出版之碩士論文,靜宜大學觀光事業學系研究所,台中:。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(2011)。 線上檢索日期:2011年7月2日。 今年3月起,承攬200人以上西式外燴Buffet的業者,須事先向台北市衛生局報備,目前共列管趴趴走美食工坊、台北威斯汀六福皇宮及台北晶華酒店等48家業者。 日期有網友陳情台北市公共垃圾桶設置相關問題,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親自回覆稱環保局會「評估檢討」。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則認為,與其恢復垃圾桶,不如教育台北市民減少產生垃圾,或是有垃圾就帶回家。 對此,國民黨台北市議員詹為元直言,「現階段要做的是應該要擬定更完善的管理機制」,這才是確保民眾不再公用垃圾桶丟棄家庭垃圾及在路邊亂丟垃圾。 詹的言論獲得不少迴響,網友紛紛對這個建議表示贊同。 本網站法規資料係由政府各機關提供之電子檔或書面文字登打製作,若與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文字有所不同,仍以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資料為準。 一、洗滌場所應有充足之流動自來水,並具有洗滌、沖洗及有效殺菌三項功能之餐具洗滌殺菌設施;水龍頭高度應高於水槽滿水位高度,防水逆流污染;無充足之流動自來水者,應提供用畢即行丟棄之餐具。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,JavaScript語法並不影響內容的陳述。 您可使用按鍵盤上的Ctrl鍵+ (+)鍵放大/(-)鍵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;回到上一頁可使用瀏覽器提供的 Alt+左方向鍵(←) 快速鍵功能;列印可使用瀏覽器提供的(Ctrl+P)功能。 (二)前述需持有中餐烹調技術士證之從業人員,應加入當地縣﹑市之餐飲相關公(工)會,並由當地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公(工)會發給廚師證書。 食品中毒案件危機管理模式之建立。 中華飲食文化基金會會訊,7(2),4-11。 李志恆,游雯靜(2006b)。 美國藥物食品管理百年史的啟示與省思—食品安全問題探討(下)。 外燴 衛生報導,128,28-31。 李志恆,游雯靜(2006a)。 食品安全則包含9個項目:食品保存、完善的管理及儲存系統、了解食品性質、食品製備(時間與溫度控制)、避免污染(食品衛生安全)、人員訓練與個人衛生、器具及環境清潔、檢體採樣化驗、食品供應。 衛生局表示,北市首創Buffet菜單審核,依據《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》,即日起承攬超過200人份以上西式外燴Buffet,只要製作、供應商位於台北,業者須事先報備,衛生局也將派員至製造場所稽查,違者首次勸導,再犯則處10萬元以下罰緩。 伙食包作業者應符合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;其於包作伙食前,應自行或經餐飲業所屬公會或工會向衛生局(所)報請備查,其備查內容應包括委包者、承包者、包作場所及供應人數。 甫上任的台北市長蔣萬安日前表示,超過7成市民希望增設垃圾桶,新市府有意恢復過去撤收的垃圾桶,消息一出卻引起里長反彈,批評政策開倒車,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更是傻眼,直呼這種貪圖方便的事情居然還要做民調? 前副市長黃珊珊今(2日)也認為不該走回頭路,強調若想改變過去的政策,必須解釋清楚該項政策的來龍去脈與推動意義。 第四屆餐飲管理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,台中市。 安全「食」尚的堡壘—全球食品安全發展趨勢。 台灣經濟研究月刊:全球綠色商機與農業發展趨勢,34(3),24-29。